全省首推!江西省直公积金中心实现 公积金异地还贷 | |
发表时间:2023-10-10 09:57:02 阅读次数: | |
又一项惠民政策出台!近日,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直中心”)在全省首推异地公积金贷款按月划拨业务,解决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人无法使用公积金按月还款的难题。 熊先生是省直中心缴存职工,其爱人在九江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,作为共同还款人,熊先生之前只能自己每月拿钱还贷,次年办理一次还贷提取。前不久,熊先生到省直中心签约了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款协议。几天后,到了熊先生每月还贷的日子,省直中心收到九江中心推送的熊先生还贷信息后,当天系统自动从熊先生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还贷资金2799.13元到职工银行卡中,这也是江西省内首笔跨中心公积金贷款委托划款。 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,省直中心强化问题导向,践行为民宗旨,针对异地贷款职工“对冲还贷”诉求,主动联系赣州中心、九江中心展开合作试点,搭建数据共享平台,探索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按月划拨业务。该业务是指省直中心缴存职工有异地公积金贷款的,自签订委托划款协议次日起,每月正常还款后,省直中心根据贷款中心自动推送的还款数据(仅限银行卡还款金额部分),按双方约定的划款顺序将相应的提取金额划入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。“职工一年提取一次”变为“公积金中心每月自动划款”,免去了职工跨中心奔波之苦,更大大减轻了职工的还贷压力。 目前,这项业务仅支持赣州、九江中心的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。下一步,省直中心将积极联系省内其他地市中心展开合作,推动异地公积金贷款按月划拨惠及更多缴存职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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